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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清香 2001年派出所掛電話要我去,當時我就說“我不去,我不識字、不會寫”。後來到我家說只要上北京都得按手印。當時就想反正甚麼都沒寫,就按了手印。現在回想起來,還是配合了邪惡。現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所寫、按的手印一律作廢。所說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走師父安排的路,精進不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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