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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范淑芳 99年7.20後,在高壓下,向警察口頭承諾“放棄修煉”,違心的傷害了師尊與大法。從新修煉後,經過學法,使自己對此有了認識。特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更加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跟師尊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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