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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清 我是97年得法的,99年7.20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大法,我在壓力下就“不煉了”。2003年我又從新學法煉功,回到大法中來。我決心踏踏實實學法,精進實修,把這幾年的損失彌補回來,做一名真修的大法弟子。寫過的“不修煉”的保證聲明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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