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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喬霞 我1996年開始學法修煉,2000年10月1日因上北京上訪被鄉政府拘留,被罰款7300元。在鄉政府的迫害和家人的勸說,違心寫了“不煉功”的保證和對不起老師和大法的話,現在聲明過去在鄉政府所說、所寫的對不起老師對不起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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