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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淑雲 我在陽曆3月6日下午被當地公安局抓去,強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公安人員給寫好了叫我簽名,為了當時不受關押,求安逸之心違心的簽了名,現在鄭重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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