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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煥金
在99年7.20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自己主意識不強,有放不下的執著,邪悟而交出了師父法像和大法書,寫了“保證書”,做了永遠痛悔的錯事,自己已無顏面對師父,不配做大法弟子,是師父慈悲,一再賜我悔改機會。5月底單位還找家人代寫了“不外出”的保證,否則每天100元辦“學習班”。今天我嚴正聲明:我自己寫的“保證書”和別人代寫的,以及以前一切對不住大法的錯事都不是我的本意,一律作廢。我對大法的信仰不變,在正法修煉中彌補自己的過失,堅修大法隨師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4/13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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