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陳景孟
在殘酷迫害下,所寫的所謂“揭批材料”,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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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