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馬穎惠
凡是反對“法輪功”的“簽字”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