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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傳耀 1999年法輪功被邪惡非法鎮壓期間,我的姐姐因不在誣蔑大法的條幅上簽字,被單位非法扣押。當時我為救姐姐於水火,不得不違心替姐姐簽了字。現在我鄭重聲明,當時被迫簽的字全部作廢。我很信服大法給人們帶來的好處,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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