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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建芳 因自己的根本執著沒有去,帶著求心、怕心,2000年6月24日去發真像材料時被抓,9天後放出時我按了手印,到2001年7月,街道又強制參加洗腦班,由別人代筆寫“不煉了”,重陽節強制開座談會,又叫在白布上簽名,我說不會寫,別人又代我簽了名。通過學法和讀明慧網弟子的交流提高了認識,明白了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這不犯了天條嗎?怎麼對得起師父的苦度啊,我決心挖掉私字,加倍彌補。我嚴正聲明:過去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點,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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