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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志玲 過去由於學法不深,未能從理性上認識法,存在著人的執著。所以在1999年7月份,當中央提出不准煉法輪功時,自己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向單位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而且交了大法書、煉功音樂帶,甚至燒了師父在國外講法的書,洗了煉功帶和講法錄像帶。現經不斷的學法,明白了師父的慈悲和自己的錯,今後堅決地參加到正法行列中去,加倍彌補,向世人講清真象,消除邪惡。現在聲明我以前所做的對不起法輪功的事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7/139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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