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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冰 我於2000年初進京上訪,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在拘留所寫下了違背大法原則、有辱於大法弟子稱號的“保證”,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寫後很後悔,對不起師父。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怎麼能向邪惡勢力保證甚麼呢?現鄭重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聲明作廢,珍惜這萬載難逢的修煉機緣,加倍彌補,堅定修煉,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7/139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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