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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鳳雲

    2002年3月6日早8點多鐘,從外面闖進來七、八個警察,二話沒說進屋就翻箱倒櫃,也沒搜查證,當時翻出兩盤煉功帶,一盤音樂帶,還有一本手抄《洪吟(一)》,之後問我這煉功帶是誰的,我說是我的,他們不信說是我女兒的(我女兒因發真像資料被非法拘留後放回),就把我們娘倆抓進了拘留所,我被關了七天,我女兒關了十五天放回。我不知道他們寫了些甚麼讓我簽字,我不簽,我說我不識字我也不會寫字,他們就把著我的手寫,按手印,我是不情願的,我現在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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