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任正華 99年7.20後,由於學法不深,用人的變異辦法面對邪惡的迫害,無意中配合了邪惡。99年10月當被單位列為迫害“重點”時,在邪惡的壓力下用文字遊戲與邪惡週旋,寫了“我的認識”。2000年8月在被非法關押並被非法勞教期間配合邪惡照了像,在“復議書”的回執表上簽了名。為此我嚴正聲明:我7.20以後,凡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文字以及2000年9月走出看守所前我兒子和姐夫給邪惡寫的“擔保書”、簽字全部作廢。在今後修煉中繼續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