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順興 99年7.20開始邪惡瘋狂打壓,我被迫去了外地,村治保代我寫“保證書”;99年11月我回來時惡警叫去派出所寫的材料;2000年3月3日晚上惡警到家綁架我到派出所,幾個親人去擔保,寫了“擔保書”;2000年12月我去北京證實法,被綁架回市看守所迫害,要放人時寫的甚麼材料,雖然我沒配合,現也聲明作廢。2002年3月12日家人(兒子)寫的“保證書”,現都聲明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