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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忠江 我是1996年11月得法的。1999年7月20日那些日子,在中央政府的強大壓力下,在鎮政府村幹部一次次的淫威下,違心的寫了“三書”,還有一次2003年正月二十中午,村治保帶領當地派出所派出兩名人員到我家要我寫“保證”,由於怕心寫了保證,“不煉了”,在同修的幫助下,知道這是污點。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此以前,自己違心的寫的“三書”聲明作廢,加倍彌補,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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