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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淑榮 我曾於2001年3月5日∼20日,因表示繼續修煉法輪大法被當地派出所惡警強制送拘留所非法拘留。在放我回家前必須表態與大法劃清界限,惡警在非法審問我時說了許多誣蔑大法的話,最後讓我簽字,我違心的簽了名,在此嚴正聲明,我的簽名和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一定放下一切執著與怕心,做好師父教誨的三件事,走證實大法和助師正法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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