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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素珍 99年10月份去北京證實大法,回來後被綁架到縣看守所15天。當時因學法不深,說了不該說的話,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後親戚代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十六大期間惡警多次來家騷擾,逼寫“不去北京”的保證書。後來家人趁我不在家的時候代寫了“保證書”。現聲明:所寫的一切“保證書”作廢。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徹底否定舊勢力的所有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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