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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小蘭 在1999年7月份派出所把我叫去,他們問我一句我答一句,其中有違背大法的話,如:“不煉功”等……最後我還簽了字,也沒有去看,到底他人寫了些甚麼。為此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所作的筆錄、保證、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徹底作廢。堅決否定舊勢力所安排的一切,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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