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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秀清 99年7.20以後,居民委員會叫我寫“保證”。我不會寫字,居委會的人寫好叫我按手印,當時因為我學法不深,有怕心就按了手印。後來因為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抓到辦事處洗腦班,叫我寫保證,不寫就不放過我。他們叫我女兒替我寫保證書,叫我老伴替我按手印。通過學法認識到,別人替我寫的也不行。現嚴正聲明:不管是我按的手印還是別人代替寫的“保證”全部作廢。所有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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