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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紀俊彥 2004年2月初9點多,派出所的惡警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到我家搜書,並將我非法綁架到派出所,20天後將我非法綁架到洗腦班。在惡人的迫害下寫過“四書”,說過對不起師父的話。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邪惡的迫害下所做、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從新走上修煉的道路,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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