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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瑞芝 99年10月1日我去北京上訪,被邪惡非法抓到看守所關押24天。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認識不清與邪惡妥協了才放人。我鄭重聲明以前在拘留所裡所說、所寫的和在派出所家人代簽的名字全部作廢。徹底與舊勢力的安排決裂。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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