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香雲 99年邪惡開始迫害大法,惡警來到我家,強迫讓我簽字不煉。現鄭重聲明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做師父合格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