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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長海 在2000年10月份,當時由於我沒有學法,抱著人的想法,違心的為妻子寫了“不修煉”的保證。在2001年9月末的時候,女兒被抓進派出所,當時警察問我是否也煉時,當時由於我剛剛學法,怕心很重,就說自己沒煉。2002年時由於女兒被抓進勞教所,當時為了女兒不挨打,早點回家,就讓女兒決裂,並且和管教說好話,這也等於幫了邪惡的忙,這一切都是違背大法的。在此我嚴正聲明:這一切言行全部作廢。跟隨師父走好正法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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