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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蔡秀芳 1999年大法遭到非法鎮壓時,因我是掛號人員,所以街道負責保我的人找我簽字,我是堅決不答應,後知道我孫子替我簽了字,現嚴正聲明,別人替簽的名、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我堅信師尊,精進實修,圓滿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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