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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月花 我在2000年3月份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火車站被惡警非法綁架,派出所寫了一些文字性的東西叫我按手印,我就按了。後來它們把我送到戒毒所裡,我也不知道家人他們寫沒寫“保證書”,如果他們寫了“保證書”,現在聲明作廢。我按手印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今天在此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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