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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俊華、龍淑珍 我97年得法。99年由於江氏流氓集團對大法的迫害,我在迫害下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在師父的慈悲救度下和同修的幫助下,我認識到自己走錯的路,今天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緊跟師父走正法的路,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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