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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清蓮

    99年7.20後,在邪惡的迫害下,由於自己嚴重的怕心和對法的認識不足,使自己走向了邪悟,燒燬了師父法像及大法書,也曾違心的寫了“不修煉”保證和配合邪惡照相,按手印,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同時也給救度眾生帶來了負面影響。在此,我鄭重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為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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