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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輝 在證實大法的過程中,我兩次被抓進拘留所,但因學法不深,兩次都寫下了“保證”,現特此聲明,兩次寫的“保證”,一律作廢、永不生效。我痛悔不已,深感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對我們的慈悲苦度。為了彌補對大法遭成的損失,我將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8/139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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