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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金蓮 我在這五年當中,由於自己沒有學好法,被邪惡的610鑽了空子,被拘留2次,警告處分1次,被取保候審一次,並罰款6000元,幾次被抄家,經常被監控,每次被抓到公安局都要寫、要簽字,我寫了一次“保證”,寫了一次“取保候審申請”。簽了2次字,每逢過年過節,重會期間,邪惡都要上門逼迫寫“保證”,我自己不寫,就逼著我家人寫,以上這些我在公安分局所寫、所簽。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堅修大法到底。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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