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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淑琴 我在2000年去省政府上訪,被本地公安抓回,一警察替我寫了“保證不到外面煉功。”讓我簽字,由於學法不深,悟性太差,用人心對待,就簽了字。現在我悟到這是偏離法的行為,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在此我嚴正聲明:那個簽字作廢。我要走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用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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