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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海 在2002年11月間,被非法綁架到縣看守所,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法理不清,把迫害看成是人對人的迫害,故而產生錯誤觀念,對證實大法起了干擾作用。現在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不正的言行,一律作廢。最大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認真學好法,正念正行,努力講清真象,放下一切執著,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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