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華 2003年春,鄉、村邪惡到我家做洗腦工作,由於我正念不足、配合了邪惡,在它們寫好的材料上按了手印,做出了大法弟子不應做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情況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自己一定要靜心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尊,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