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宿錦霞
家人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一律作廢。堅修法輪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8/1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