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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宗鳳 我是1998年12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了半年,19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迫害法輪功,惡黨的幹部強迫我簽字,讓我說“不煉法輪功了”。當時我有怕心,想應付一下就被強迫簽了字,還有我女兒代我寫的“保證書”,這一切不算數,我堅決要修煉。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說過“不煉功”的話,和我女兒代我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我在學法中,自己悟到了,不能聽從邪惡的安排,我要走出來證實大法,講真象,在我的頭腦中,要徹底的去掉怕心,和所有的執著心,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的修煉大法和維護大法。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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