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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殷常峰 我於2000年6月去北京護法被抓進進拘留所,又於2000年12月再次被邪惡抓進拘留所。在兩次被抓期間,由於執著心和嚴重的怕心,被邪惡鑽了空子,違心地寫了“保證”,並且配合邪惡做了不利於大法的筆錄,說了不利於大法的話,還有在其他環境下對邪惡的妥協,這都是不情願的,不是發自內心的。是對大法的侮辱和對邪惡的縱容。本人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大法、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全部徹底作廢。同時堅定修煉,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30/140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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