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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漢英 2000年6月我因為參加公園煉功,被警察帶走。由於學法時間短,在人心的作用下和關係到戶口,大學畢業證書是否能拿到的利害關係下,違心寫下“保證書”,並交了兩本大法書。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的一切的“保證”作廢!那是我的污點。我要加倍彌補損失。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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