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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鳳梅 2001年,由於真像資料被國安非法抄走,我被它們非法勞教,由於我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在勞教所,在邪惡的迫害和沒完沒了的糾纏下,我違心的寫了不符合大法的話,另外在此之前,在拘留所我也違心的簽了字。我每想起這些事心�奡N非常難受,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我的苦心救度,也對不起自己。現在我特此聲明在勞教期間和以前我所寫、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回到大法中來,堅定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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