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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漢才 我因患多種病才煉法輪功的,不到一年身體就好了。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大法,不給人身自由,惡警一次又一次非法抄家、搜身,還罰款4000元,不立收據,還要我簽字。在壓力下,我寫了“保證書”。現在我嚴正聲明:我的孫子幫我簽的字作廢。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合乎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我要更加精進,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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