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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成林 我是99年春得法的。當迫害開始時,面對縣委,縣府的壓力,違心的在“保證書”上簽了字,說“不煉了”,最近有同修找到我並把老師的講法給了我,感謝師父的慈悲,我又從新走上了修煉的路,所以在此聲明,所有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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