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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蘭 我今年66歲,自99年7.20以來被邪惡非法抓捕兩次。被邪惡迫害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它們要我簽字、按手印等,我都配合了,做了一個正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我聲明,我以前所簽的字、按的手印、被拍的照片等等全部作廢。緊跟師父,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剷除邪靈因素,堅修大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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