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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杏軍 我在1996年得大法,在大法遭到迫害後,去北京上訪,被劫回,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由於怕心,違心的在“保證書”上簽了字,說了一些對大法不好的話,後來燒了大法書,想學別的。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堅定實修大法,加倍做好正法時期師父叫我們做好的三件事,來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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