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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翠芝 7.20期間,被迫在派出所寫了“不上京、不集體煉功”的保證書,2002年3月派出所又家中抓人,在威逼下又簽了字,7月派出所到家中強迫照相,由於正念不足,又一次配合了邪惡。為此我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走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做好三件事,堅定實修,正念正行,抓緊時間救度眾生。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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