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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龔良鵬 我在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及本單位所寫的一切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我在不同場合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在被迫害中,在邪惡的壓力下,我所有的簽字、指印、掌印全部作廢。在邪惡迫害的初期,在壓力下我曾被迫交出部份大法書籍,這是出賣大法的大罪,我今後決不再犯類似的罪過;從新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盡力彌補我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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