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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應君 我於96年6月4日開始學法。99年7月20後在街道和派出所威逼下違心的寫了一份保證:“不參加煉功”。現在認清這是對惡黨的妥協。我嚴正聲明過去所寫的“保證”作廢。今後要加倍學好法,信師信法,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過去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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