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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黎 我2000年2月21日進京上訪,由於學法不深,回來後寫了“保證書”,今天認識到了這種行為違背了大法,現聲明自己以前不論在何時何地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過失,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31/140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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