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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亞玲

    在邪惡分子的迫害下,我被非法罰款400元,又簽了字說“不煉了”。現聲明過去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我要堅修大法,把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補回來,做好師父教我們的三件事,抓緊時間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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