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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桂芬 我在勞教所裡,所做、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我一定要全盤徹底否定舊勢力,走老師安排的路,走正走好,最後到底,救度更多的生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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