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春玉
對以往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加倍彌補,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0/99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