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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翠珍 由於自己修煉不紮實,對法認識不足,又不想吃苦,在2001年6月1日開始的邪惡的強制“洗腦班”上,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寫下了侮辱師尊及大法的文字,並被強迫當眾宣讀。回家後,痛悔不已,深知自己已造下了深重如山的罪業,再也不配修煉法輪大法了,生不如死。通過學習師父的新近經文,和與同修交流,認識到,慈悲偉大的師父再一次給予了我們不合格弟子又一次彌補過失的機會。在此我再次嚴正聲明,自己違心所寫、所說的一切侮辱大法及師尊的言行一律作廢。我要以最純正的心,重新溶入大法洪流,“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141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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